在江苏盐城东台市,江苏富腾纺织有限公司这家企业,在历经二十余载风雨后,如今正艰难地在维权之路上前行。
富腾公司的事始于2000年7月。当时,原国营东台纺织厂因资不抵债,东台市委、市政府按照当时国家和省里的政策,采取“公退民进”的股份制改造措施,富腾公司应运而生。
据富腾公司介绍,成立之初,他们按市政府的政策,接纳了原纺织厂1958名职工,其中包括351名待岗、下岗、内退及长病假人员,并对他们进行了妥善安置。公司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,连续计算工龄,按时缴纳社保,还承担起原企业离休老干部的医药费等。
然而,命运的转折在2020年10月悄然降临。当时由于众多因素,企业难以为继,富腾公司经东台市一家会计事务所审计,公司财务状况已经资不抵债,负债达1.23亿元,公司决定对纺织主业实施战略性停产转型。
就在此时,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。二十年前企业改制时,按政策提前退休离开企业的十几名员工忽然找上门来,将富腾公司的五个车间的其中一个给占用了,理由是当年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,应就职工身份转换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,而当时企业并没有给。
企业已改制了二十年,缘何忽然找上门来?富腾公司解释说,起因应该是靠近企业的一家养牛场政府正在拆迁,他们以为富腾公司也要拆迁了,会得到一大笔拆迁补偿,且企业从此也消失了,于是这十几人便行动起来,为自己也为当时离开企业的人讨还个公道。
(图为东台市人民政府的复核意见)
以戴女士和杭先生为代表的企业十几位老职工,是分三条腿走路的。在占用车间后,一面找东台市政府,一面去了法院求得法律支持,原告为杭先生本人,诉求就是要求富腾公司支付“职工身份转换经济补偿”31万余元,另加其它补偿15万余元。东台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下达民事裁定,以“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”为由,驳回了原告杭先生的请求。理由是:“国有企业改制引发的民事纠纷,是在国家政策的直接指导下进行,其权利义务转移等事项并非企业自身能决定,故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,由此引发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。”接着杭先生又上诉至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,盐城市中院维持了原审裁定,又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,再审的结果也驳回了杭先生的再审申请,此时已到了2022年12月。
(图为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)
几乎与此同时,东台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,也在积极处理此事。2022年7月1日,在给戴女士的《答复意见》中说,查遍了当时省市对这批职工的安置政策,都没有找到有“职工身份转换经济补偿”方面的政策与文件,戴女士的要求没有依据,并注明“此意见为终结意见,其它行政机关不再受理”。
至此,这十几位老职工们也没有腾退这个车间。
2025年1月13日上午,东台市信访局专门召开了一场接待见面会。东台市政法委书记亲自主持,政法委、公安局、信访局、工信局等部门领导悉数到场,企业管理者代表以及早退休人员的代表也参与其中。会上,政法委书记明确指出,私自占企业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,公安部门及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措施进行清场,并强调若造成不良后果,相关代表将首先承担责任。会后,随即成立了由政法委、公安局、工信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,旨在恢复企业正常改造和经营秩序。
但是,十个月过去了,戴女士和杭先生他们还是没有离开企业,对此,当时参加接待见面会的一位领导告诉北极海新闻客户端,他们还在努力做思想工作,此事应该马上便会解决。